起拍价:¥1,190,000元
市场评估价:¥1,700,000元
折扣率:7.0折
竞拍阶段:一拍
保证金:¥150,000元
加价幅度:¥3,000元
开拍时间:2025-01-10 02:00:00
截止时间:2025-01-11 02:00:00
竞价周期:1天
延时周期:5分钟
小区名称:
所在区域:浙江省 杭州市 桐庐县
房源编号:T91151
审核时间:2024-12-26 10:00:00
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
2024年11月14日
拍品名称 | 标的物: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58号石马小区23幢1单元602室 | ||||||||
权利来源 | 司法裁定 | ||||||||
权证情况 | 1.法院执行裁定书 √ 2.土地使用权证 3.契税证 | ||||||||
拍品所有人 | 邓*良 | ||||||||
拍品现状 | 腾空情况 | 毛坯(集中看房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) | |||||||
钥 匙 | 有 | ||||||||
水、电情况 | 不详 | ||||||||
权利限制情况 |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 | ||||||||
提供的文件 | 1、《法院裁定书》 2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 3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 | ||||||||
拍品介绍 (一)拍卖对象概况 拍卖对象为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58号石马小区23幢1单元602室住宅房地产,房屋建筑面积为171.92平方米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0.28平方米,用途为住宅。 本次估价范围为上述房屋所有权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、满足房屋使用需要的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宗地内权利人享有的权益等。 (二)权益状况 1、不动产权利状况 根据《桐庐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》记载,拍卖对象不动产坐落为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58号石马小区23幢1单元602室,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/住宅,建筑面积为171.92平方米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.28平方米,使用期限为2008年10月29日至2078年10月28日,限制信息记载:房产有查封,有抵押。 不动产状况:权利人为邓群良,权证号(证明号)为浙(2023)桐庐县不动产权第0000641号,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,权利性质为出让/存量房,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,登记日期为2023年01月19日,权利状态为现状,附记记载:存量房交易及抵押权首次登记。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。 2、他项权利状况 (1)抵押权状况 根据《桐庐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》记载,拍卖对象已设定抵押权,抵押状况如下: 抵押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,登记证明号为浙(2023)桐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927号,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,债权数额为176万元,登记日期为2023年01月19日,债务履行期限(债权确定期间)为2023年01月18日起2050年01月18日止,附记记载: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,存量房交易及抵押权首次登记。 至价值时点,未见抵押权注销凭证。 (2)其他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,未发现拍卖对象存在租赁权、其他担保物权、地役权等其他他项权利。 3、查封状况 根据《桐庐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》记载,拍卖对象已被查封,查封状况如下:
4、异议状况 根据《桐庐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》记载,异议状况为无。 5、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,拍卖对象为空置房。 综上所述,拍卖对象四至清楚,面积准确,产权明晰,来源合法。 (三)房地产实物状况 1、土地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土地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58号石马小区23幢1单元602室,所在宗地东北临石马路,东南邻瑶琳路,西南临下杭路,西北临春江东路。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.28平方米,土地利用现状为住宅用地。 拍卖对象所在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,宗地地势有坡度,地质、水文状况一般。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“三方机构公司”(即通水、通电、通路、通讯、通燃气、排水),内部“三方机构公司”(即通水、通电、通路、通讯、通燃气、排水及场地平整)的条件,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完备,能满足使用需要,较适宜作为住宅用地。 2、建筑物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房屋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58号石马小区23幢1单元602室,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,建筑形式为多层,空间形式为跃层,房屋建筑面积为171.92平方米,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54.56平方米,共有分摊面积17.36平方米,总层数6层,所在层次为6层及阁楼层。 实地查勘时,拍卖对象所在楼幢共3单元,位于1单元,单元格局为层设二户。6层室内平面布局设计为3室1厅2卫1厨1阳,室内装饰装修情况为毛坯,净高约2.7米;阁楼层室内平面布局为4室1卫1阳台1露台,室内装饰装修情况为毛坯,净高约2.7米;设施设备有供电设施、供水设施等。 拍卖对象建成年份为2007年,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,其外立面装饰为外墙砖,所在房屋的防水、保温、隔热、日照、通风、采光等功能一般,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,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,楼面和地面平整,使用维护状况较好,为完好房。 (四) 房地产区位状况 1、位置状况 拍卖对象坐落于城南街道春江东路158号石马小区23幢1单元602室,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,所在宗地距离桐庐银泰城约2公里,朝向朝南,房屋楼层位于第6层及阁楼层,中间套。 2、交通状况 拍卖对象周边有迎春南路、环城南路等交通主次干道,道路状况良好;附近有桐庐K17路、桐庐K2路、桐庐K308等公交线路经停,出入可利用公交车、出租车、自驾车等交通工具,交通便捷度一般;所在小区设有地面停车位,停车情况一般,无交通管制情况。 3、环境状况 拍卖对象邻近富春江,自然环境一般;附近有桐庐县学圣小学、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等,人文环境一般;拍卖对象所在小区绿化覆盖率一般,小区环境一般,周边景观一般。 4、配套设施状况 拍卖对象周边设有桐庐商业广场、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、滨江生态公园、银行网点、学校等相关配套,附近有金久城市花园、鑫龙御溪名都、浙富亲亲园等住宅小区,所在区域基础设施齐全,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。 特别提醒: 1、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水费、电费、燃气费、电信通讯费、宽带费、物业费以及其他等因物业使用而产生拖欠费用,如存在,则均由买受人承担; 2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; 3、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,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出卖人(原权利人)和买受人分别承担,出卖人(原权利人)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个人(企业)所得税等,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、契税等,但出卖人(原权利人)应负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,买受人应在签收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税费的垫付义务,再凭相应的有效缴纳税费的凭证到本院办理退款事宜。逾期视作买受人自愿负担。 4、涉及违法、违章部分,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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