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拍价:¥1,654,000元
市场评估价:¥2,362,700元
折扣率:7.0折
竞拍阶段:一拍
保证金:¥200,000元
加价幅度:¥3,000元
开拍时间:2025-01-19 02:00:00
截止时间:2025-01-20 02:00:00
竞价周期:1天
延时周期:5分钟
小区名称:
所在区域:浙江省 杭州市 桐庐县
房源编号:T21429
审核时间:2025-01-04 10:00:00
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
2024年11月19日
拍品名称 | 标的物: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788号美伦·美郡美伦4幢1单元1601室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权利来源 | 司法裁定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权证情况 | 1.法院执行裁定书 √ 2.土地使用权证 3.契税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拍品所有人 | 施*、郑*杰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拍品现状 | 腾空情况 | 房屋目前由被执行人一家居住,其承诺拍卖成交后15日内腾空(集中看房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10点30分至10点50分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钥 匙 | 无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水、电情况 | 不详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权利限制情况 |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提供的文件 | 1、《法院裁定书》 2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 3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拍品介绍 1、拍卖对象范围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为施*、郑*杰共同共有的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788号美伦·美郡美伦4幢1单元1601室一处住宅房地产,房屋建筑面积159.21平方米,土地使用权面积12.27平方米,本次估价的范围包括该处住宅房屋所有权、土地使用权、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。 2、拍卖对象基本情况 1)权益状况: 依据估价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查询的《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》(编号:2024-BJFJ007-069702),拍卖对象权益状况如下: (1)不动产权利状况: 权利人:施*、郑*杰; 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788号美伦·美郡美伦4幢1单元1601室; 权证号(证明号):浙(2016)桐庐县不动产权第0010565号; 用途:城镇住宅用地/住宅; 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; 权利性质:出让/存量房产; 共有情况:共同共有; 权利状态:现状; 房屋建筑面积:159.21平方米; 土地使用权面积:12.27平方米; 使用期限:2010年11月25日至2080年11月24日; 登记日期:2016年12月27日; 限制信息:不动产:有查封,有抵押; 附记:商品房买入,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有。原证桐房权证初字第12119845号注销。 (2)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估价人员查询的《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》显示,拍卖对象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,拍卖对象产权明晰、合法。 (3)他项权利状况、查封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 根据估价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查询的《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》(编号:2024-BJFJ007-069702),拍卖对象抵押、查封、居住权、异议状况如下: 拍卖对象抵押、查封、居住权、异议状况一览表
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,拍卖对象无租赁权、地役权、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。 (4)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,拍卖对象为在使用状态。 (5)土地使用管制 拍卖对象无土地使用管制。 2)房地产实物状况 (1)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788号美伦·美郡美伦4幢1单元1601室; 建筑面积:房屋建筑面积159.21平方米,专有建筑面积126.87平方米,分摊建筑面积32.34平方米; 用途:设计用途为住宅,实际用途为住宅; 建筑结构:钢筋混凝土; 楼层:房屋总楼层为19层,其中地上18层,地下1层,拍卖对象为地上第16层; 建成年份:2015年; 层高:约2.78米(地面地板/地砖至吊顶处); 建筑功能:拍卖对象日照、通风、采光、防水、保温、隔热等功能较好; 建筑外观:拍卖对象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,外观一般,拍卖对象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一般; 朝向:朝南,东边套; 空间布局:户型结构为四室两厅两卫一厨。 装饰装修:拍卖对象入户门为防盗门,餐客厅地面为地砖,墙面刷乳胶漆,顶部石膏板吊顶,客厅有电视背景墙;卧室地面为地板,墙面刷乳胶漆,顶部石膏板吊顶;厨房及卫生间地面为地砖,墙面为墙砖,铝扣板吊顶。 设施设备:至价值时点,拍卖对象设施设备完好,本单元配备两部电梯设备; 维护状况:至价值时点,拍卖对象有一处玻璃有裂痕,整体维护状况较好(详见附件照片); 完损状况: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,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,楼面和地面平整,属于完好房;
(2)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788号美伦·美郡美伦4幢1单元1601室; 四至:拍卖对象所在小区宗地四至为西北至区间路,西南至上杭路,东北至大奇山路,东南至绿化; 用途:城镇住宅用地;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:56.01年; 形状:拍卖对象所属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形状; 地形地势:与相邻土地、道路基本持平,地形地势平坦; 地质、土壤:土壤没有受过污染,无不良地质现象,自然排水状况良好; 开发程度:具备了外围“三方机构公司”(即通水、通电、通路、通讯、通气及排水)、内部“三方机构公司”(即通水、通电、通路、通讯、排水、通气及场地平整)的条件。 特别提醒: 1、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水费、电费、燃气费、电信通讯费、宽带费、物业费以及其他等因物业使用而产生拖欠费用,如存在,则均由买受人承担; 2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; 3、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,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出卖人(原权利人)和买受人分别承担,出卖人(原权利人)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个人(企业)所得税等,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、契税等,但出卖人(原权利人)应负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,买受人应在签收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税费的垫付义务,再凭相应的有效缴纳税费的凭证到本院办理退款事宜。逾期视作买受人自愿负担。 4、涉及违法、违章部分,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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